海南省足球协会原主席吕建海受审

观政 10-30 3429

“琼中法院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10月29日,琼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足球协会原主席吕建海受贿罪、贪污罪案件。

公诉机关指控:一、受贿罪事实。2008年至2024年期间,被告人吕建海利用担任海南省赛事中心主任、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校长、省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刘某等10名工程老板在工程项目及体育赛事广告业务承揽、资金拨付、设备采购、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二、贪污罪事实。2009年至2024年期间,被告人吕建海利用担任省体育赛事中心主任、省体校、省足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贪污公共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
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吕建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以及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骗取公共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应当以受贿罪、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吕建海一人犯数罪,应数罪并罚,此外还具有自首、坦白、认罪认罚、积极退赃的减轻、从轻情节。

庭审中,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,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,并依法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。因案情复杂,琼中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。

责任编辑:范佳

范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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